22日,江门发布《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实行住房限购政策。该通知自4月22日开始施行。
该通知要求,非江门市户籍家庭提供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深圳小产权房电表分户证明不予认定。非江门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拥有1套住房但无法提供
通知同时提出,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
上述限购政策的执行区域为江门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及新会区会城街深圳小产权房东莞小产权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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